洪武四大案一共死了多少人,洪武四大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22 23:10:09编辑:admin来源:www.tanling.com 当前位置:探灵网 > 世界之最 >

明朝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四大案中杀了多少官员?

空印案:被杀约一万人 郭桓案:三万余人 胡惟庸案:三万余人 蓝玉案:约两万人\x0d\x0a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x0d\x0a\x0d\x0a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x0d\x0a\x0d\x0a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x0d\x0a\x0d\x0a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x0d\x0a\x0d\x0a空印案 \x0d\x0a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x0d\x0a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x0d\x0a胡惟庸案 \x0d\x0a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x0d\x0a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x0d\x0a蓝玉案 \x0d\x0a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x0d\x0a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希望对你有帮助

明朝初期四大案是什么呢,据说死亡总人数超过十万?

这“四大案”是朱元璋统治时期为巩固皇权所引发的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和蓝玉案。因这四桩案件而付出生命代价的人不计其数,而朱元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想要巩固皇权,也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

胡惟庸案是因为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权力过大,为了削弱宰相权力因此引发的血案。胡惟庸当宰相的时候,暗中与其他朝臣结为党羽,势力变得越来越大,朱元璋深知胡惟庸再按照此势发展,必定会成为朝廷祸患,因此除掉了胡惟庸,后来随着胡惟庸的罪名越来越多,牵连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因此丧命的人据统计有三万之多。

空印案则是因为官兵们在运输中产生的问题而引起。古代时候,由于交通不便,因此都是人工使用马车运输,这样一来,不仅运输成本比较大,而且很容易造成运输前的钱粮数量远高于运输后的实际数量。除了途中消耗外,许多官员也趁此机会捞取一笔。朱元璋知道后为之大怒,将相关官员全都处罚了,无一例外。

第三案是贪官郭恒的案件,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十分痛恨贪官。得知郭恒竟然靠着贪污获得了无数钱财和粮食后,将参与郭恒贪污的所有官员及其家人统统诛杀了,由于郭恒案涉及人数众多,最终死亡人数也是高大数万人。

最后一桩则是由蓝玉引起的蓝玉案,蓝玉作为军队将领,带兵征战多年。但是蓝玉却不知收敛,总是横行霸道目中无人,因此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朱元璋为了防止还有别人效仿蓝玉利用兵权生事,便利用蓝玉案将他猜疑的将领都灭门了。

朱元璋通过四桩残忍的流血案件解决了贪污腐败之事,也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手法过于残忍,导致当时很多百姓都十分恐惧。

明朝洪武四大案共牵涉了多少人?

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

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3、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

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扩展资料:

空印案与郭桓案中遭牵连诛杀数字可能是根据《明史·刑法志》而来。《刑法志》中提到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提到“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

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空印案跟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所以一般皆认为应有七至八万人被杀。

然而方孝孺在《叶郑传》提到,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

士利兄即为郑士原,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任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原可能就是“行省言臣二十余辈”的其中一个。

郑士利在案发之初就想上疏,但为了避免受人怀疑是为救其兄,所以一直等到郑士原出狱之后才敢上疏,就是为了替留在狱中的死囚申辩。在《叶郑传》文末提到郑士利失败,朱元璋还是“竟杀空印者”。

郑士原任官湖广,却因从前任河南任内之事入狱,说明朱元璋是按照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逮捕官员。所以被逮捕的人数其实也不过数百人之谱。

全文末也未提到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逮捕行动。且在这数百人中还有部分是被充军而非处死。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而一般所称的数万人很可能是依照其他几个大案推测而来的。

明朝之初整个官员阶层的人数并不多,而经手空白盖印文书也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按照数万人来推算,官员人数应该会严重不足,造成政务运转以及地方管理上的困难,这也不可能会是朱元璋所乐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武四大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郭桓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蓝玉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胡惟庸案

受到“洪武四大案”牵连的究竟有多少人?

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也是中国著名的手腕特别强硬的一位皇帝,朱元璋在位期间,对于杀人可以说是从来都无所顾忌,他本身打下了这一片江山,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在意自己的江山是否稳固,也因此,当一些大臣出现了猛烈的势头之后,一旦被他发现,就往往会用很重的刑法来打压他们。

而洪武四大案则是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处理的事件最大的四个案子,这些案件动不动就牵连到上万人,根据证实记载这4大案,一共牵连到了8万到9万人,可以说,从古至今像这样的大案也是很少见的。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胡惟庸案。

胡惟庸是当时明朝的宰相,因为胡惟庸参与到了一起谋逆的案件,被朱元璋给发现,而朱元璋又是一个杀伐果断的皇帝,所以他依然觉得猝死的胡惟庸的九族,并且因为这个案件牵连到了数万人,其中还包括著名的开国功臣韩国公李善长。

而胡惟庸爱对于后世真正的影响就是导致朱元璋对于宰相制度的不信任,自己直接影响了朱元璋,对于朝政的改革,所以朱元璋在后来直接取消了宰相,这一任职就是为了避免相权对于皇权的威胁。

而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帝对于国家的治理,以及强化了皇帝的中央集权。但是这一点留下了一个特别大的隐患,那就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皇帝一旦人出现了问题,就比如说是一个昏庸的皇帝,那么很可能导致国家走向衰败。

洪武四大案分别是哪四件案子?洪武四大案的经过和结果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都不了解洪武四大案是什么?接下来跟着我一起欣赏。

历史上再也没有哪个朝代,像明朝这样,一开国就有“洪武四大案”,死亡不计其数,因为这四大案而受到牵连最终被处斩的人多达十几万,但是再看看案件本身,多多少少都有些漏洞,或者说是统治者,也就是朱元璋自己太“神经”,杀掉了这些他认为可能会给明朝带损失的人,但是这些人实际上真的会这样做吗?也难怪会有不少人怀疑,洪武四大案其实都是朱元璋自己故意做出来的了。

如果说做一个开国皇帝的创业之路艰难度表,那么朱元璋一定能荣膺最佳。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朱元璋没有亲戚的支持,不像秦始皇有前面六代人为他的一统做铺垫,那么刘邦总和他一样了吧?从一个小官做大,但是刘邦的对手只有项羽,楚汉争霸完就是天子了,而朱元璋却要面对张士诚陈友谅和北边元的势力。

同时,朱元璋是我国历史上唯一一个从南打到北的皇帝,北打南那么有战马,打不过大不了跑,但是南打北靠腿,所谓兵贵神速,交通这一点上,朱元璋就吃了大亏。总而言之,老朱打下这个江山是费了老大的劲了。所以,当他坐上了皇帝的位子,摸着那把龙椅,这好不容易坐上的龙椅,他不得不思去考如何去坐得更稳。于是,就有了明朝洪武年间的四大案。

第一件大案就是和宰相有关,有一日朱元璋收到胡惟庸的奏疏,说自己家里的一口井突然开始涌出酒水来,这是大吉之昭啊,希望朱元璋能到自己家里去看一看,朱元璋欣然答应了,但是在前往的路上,突然冒出来一个小太监,死死拉着朱元璋的车不让他继续往前走了,手还指着胡惟庸家里。朱元璋心头一凛,就往回走,在路上又打听到了那个小太监在西华门做事。

于是就亲自登上西华门,从西华门正好可以看见胡惟庸家里的情况,里面有武士和身穿铠甲的士兵埋伏着,于是胡惟庸造反这件事就被发现了。这是胡惟庸造反的历史书的记载,但其中有很多的疑点,后人不得不怀疑这是朱元璋的栽赃陷害,为的就是废除宰相制度,使得皇权独大。

第二件大案就是空印案,按照当时明朝的税收制度,应该是地方的官员清算完地方的税收之后带着印着地方大印的册子和税款送到中央,由中央再一次清算后算是结清。但是如果中央 *** 核算后,发现有出入,就需要重新再拿一本记账的册子来记录,那么就代表着需要重新按一次地方的大印。有一些远的行省,离南京太远,那些官员们就想到先把官印按在一本空白的册子上,万一出问题就可以直接写在空印册上。

此事被朱元璋发现后,朱元璋十分的生气,连杀了许多官员,其中不乏好官清官。空印案结束以后,明朝的政治严谨度再一次得到了提升。

后来的郭恒案和空印案差不多,是一次对官场的整治,郭恒等人贪赃枉法的事情被揭发后朱元璋下令彻查,接着发现了明朝地方官员有许多在收税方面做手脚,十分的腐败。于是朱元璋下令斩杀了所有地方税收的官员。这两件案子都是事出有因,但是为了矫正却下手过重,朱元璋的意图是好,但他个人杀伐太重,使得无数无辜的人受到了牵连。

最后一件蓝玉案则又是朱元璋亲手策划的栽赃陷害功臣的案件。蓝玉为朱元璋南征被罚,可以说是打下了半壁江山,使得大明边境安稳。但是蓝玉为人乖张,多次触怒了朱元璋。原来太子朱标活着,并且和蓝玉十分的要好,朱元璋就觉得蓝玉能够辅佐朱标,娇纵一些也没有关系,但是朱标突然暴毙,使得朱元璋开始忌惮蓝玉。终于,在蓝玉平定了南边的叛乱,没有利用价值之后,朱元璋把他叫回了京城,以谋反的名义杀掉了。洪武年间这几次重大的案件,可以说成是四次巨型的屠杀,朱元璋为了巩固自己孙子的统治对外人是赶尽杀绝,没想到后院失火,给流氓朱棣捡了个便宜。

一、空印案(洪武十五年)

明朝时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师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

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空印是一种源自元朝时的做法,朱元璋对这一惯例大开杀戒毫无疑问是想移风易俗使得官吏更尽心的为明朝卖命,洪武四大案的空印案毫无疑问是杀人立威,杀鸡儆猴。但株连过广,用刑过重图增冤魂而已,对于朱元璋本来彰显皇威,移风易俗的目的很难说得上有裨益。

二、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

因朝廷重臣怀庸在朝中私结党羽、独断专行,经常不经朱元璋就私自处决一些案犯,久而久之就被人举报有谋反之心,因此被朱元璋处决,但是考虑到其党羽问题,因此朱元璋将所有与胡怀庸有牵连的大臣都一一诛杀。洪武四大案的胡惟庸案便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牵扯到的人也越来越多,被朱元璋诛杀的人也越来越多。

洪武四大案胡惟庸一案让朱元璋意识到大臣对自己地位的威胁,因此在诛杀了胡怀庸之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丝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其上呈与皇帝。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也就是说再没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位了,朱元璋皇帝之位是大臣们远远不及,高不可攀的,因此他的地位得以捍卫。

三、郭桓案(洪武十八年)

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下旨查办。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朱元璋令审刑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史称“郭桓案”。朱元璋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麼过分的,实在是不多!”

四、蓝玉案(洪武二十六年)

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而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就将他处斩,并族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当时因这个案件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五、评价

光明初四大案中,因贪污受贿的全国官员被杀的不下万人,许多衙门连官老爷都没有。一把手被杀的,由二把手顶杀去,二把手被杀的,由文书顶上去。到最后老朱基本上是事必躬亲,累都会被累死,但就是这样仍然止不住贪污成风。

总的来说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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