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四大案死了多少人,朱元璋四大案死了多少人啊

发布时间:2023-03-17 01:10:07编辑:admin来源:www.tanling.com 当前位置:探灵网 > 世界之最 >

明朝洪武四大案共牵涉了多少人?

七至八万人,胡惟庸案(3万余人)、空印案(数百人)、郭桓案(数万人)、蓝玉案(超过1.5万人)。

1、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2、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3、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

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4、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扩展资料:

空印案与郭桓案中遭牵连诛杀数字可能是根据《明史·刑法志》而来。《刑法志》中提到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又提到“二狱(空印案与郭桓案)所诛杀已过当。

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空印案跟郭桓案等三案所诛杀也在四万,所以一般皆认为应有七至八万人被杀。

然而方孝孺在《叶郑传》提到,空印案发生时,“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士利兄亦以河南时空印系狱中”。

士利兄即为郑士原,曾任河南怀庆府同知,此时任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原可能就是“行省言臣二十余辈”的其中一个。

郑士利在案发之初就想上疏,但为了避免受人怀疑是为救其兄,所以一直等到郑士原出狱之后才敢上疏,就是为了替留在狱中的死囚申辩。在《叶郑传》文末提到郑士利失败,朱元璋还是“竟杀空印者”。

郑士原任官湖广,却因从前任河南任内之事入狱,说明朱元璋是按照空印文书上的署名逮捕官员。所以被逮捕的人数其实也不过数百人之谱。

全文末也未提到在这数百人之后又进行了逮捕行动。且在这数百人中还有部分是被充军而非处死。所以被杀的人也就不会超过数百人。而一般所称的数万人很可能是依照其他几个大案推测而来的。

明朝之初整个官员阶层的人数并不多,而经手空白盖印文书也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按照数万人来推算,官员人数应该会严重不足,造成政务运转以及地方管理上的困难,这也不可能会是朱元璋所乐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武四大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郭桓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蓝玉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胡惟庸案

朱元璋一生总共杀了多少官员?

作为明朝开朝皇帝的朱元璋与一般的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皇帝不同,他父母兄弟都被因饥荒被活活饿死,他算是命大活了下来,后来当过和尚行过乞,前半生疾苦的生活体验

磨炼了他艰苦卓绝的意志力。关于他的争议一直很多,有的人说他是个难得的明君,而有的人则认为他是个喜怒无常过河拆桥诛杀功臣的暴君。那么历史的真相究竟是如何呢?朱元璋这一生究竟杀了多少与他出生入死的功臣与手下的官员呢?

朱元璋一生勤政,在徭役赋税政策上都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并且修了很多水利,在促进全国农业的发展做了坚实的贡献。并且在惩治贪官方面十分严格,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就要被枭首示众。那么这个六十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多少人民币呢?按照当时的米价来换算,六十两银子大概等值于五万多的人民币,只要贪污五万以上就会被杀头,而当时朱元璋对待贪官最可怕的手段则是剥皮,想想就毛骨悚然是不是。所以他的严惩贪官的铁腕手段,勤政轻徭的政策是让一些人认为他的明君的基础。

而为什么很多人认为他是暴君呢。朱元璋得天下后封了34位的开国功臣,最后仅仅一位获得善终,其他因他的猜疑被杀,在朱元璋的在位历程中,有几大案件赫赫有名: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胡惟庸是当时的宰相,他将满朝都发展成他的势力,以为以此可以和朱元璋抗衡,而朱元璋故意纵容他嚣张跋扈,最后一盘清算,他不但借由此案废弃了几千年来的宰相制度,并处死了牵连在内的三万多名的官员,整个明朝的官员系统彻底大换血。

蓝玉作为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弟弟,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他本来是在军中颇有威望,偏偏不知收敛,自恃功高,骄横不法,引起朱元璋极大的不满,终于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蓝玉,在这个案件中被诛杀的人多达1.5万人。

而在其他的两个案件郭桓案和空印案中,朱元璋皆杀了数万人,有的人统计单在这四大案中死于朱元璋手下的官员多达十数万人。现在的人都希望步入仕途,而当时在明朝为官,就算是为官清廉,也会遇到无故被牵连的霉运,并且不只是乌纱不保,而是时时刻刻把项上人头别在裤腰带上,真可谓是做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正是如此,清代史学家赵翼评论说,明太祖靠功臣取得天下,天下既定后,尽取天下之人杀之,其残忍千古未有。

洪武四大案一共死了多少人?

九万人左右。

空印案:被杀约一万人;郭桓案:三万余人;胡惟庸案:三万余人;蓝玉案:约两万人。

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即公元1376年。当时明朝有一个规定,地方财政每年都需要向中央户部报告核对,只要其中有一个数字不对就需要返回重新编造并加盖公印,但对于有些距离较远的省市,非常的不方便。

于是当地官员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在空白的纸上加盖公印,账目不对时立马就能修改,这样就能避免来回奔途。经过演变后,基本全国都是如此作为,但唯独朱元璋不知道,当其发现地方官员如此作为后,非常愤怒,杀掉了全国的主管印章的官员,高达几万人。

郭桓案发生在1385年,御史于敏举报户部侍郎郭桓联合按察使司官员赵全德等人贪污腐败,经过调查,郭桓贪污了太平、镇江等多地的赋税收入,在地方还征收自创税种,总计2400万石粮食。涉嫌贪污的六部人员都有,地方机构人员也都参与其中,最后从上到下按律处死了三万多人。

胡惟庸案发生在1380年,具体原因是宰相胡惟庸建立党派,拉拢朝中官员组成新的战线,尽力排挤针对胡党的官员,并且企图谋反,胡惟庸被人揭穿后,朱元璋下令扫除胡党,斩杀了三万余人,为此朱元璋还废除丞相一职,事物都交由六部处理。

蓝玉案发生在1393年,蓝玉是明朝的开国功臣,但其行事嚣张,目中无人,朱元璋都不放在眼里,最后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将其处死,受到牵连的党羽众多,先后斩杀了两万余人。蓝玉被杀后,明朝的开国功臣基本被朱元璋消灭殆尽。

朱元璋滥杀官员的原因:

从胡惟庸案到空印案、郭桓案,朱元璋杀了很多人,有些事是该杀的,有些是不该杀的,而有些则是错杀的,很多人就此给朱元璋安上了“屠夫”“杀人狂”的名字,甚至有人怀疑他的精神有问题。

朱元璋有些过激的行为可能是与他的少时遭遇有关的,而他的不幸遭遇又在很大程度上是贪官污吏造成的,这使得他不喜欢当官的,即使这些人为自己干活,朱元璋也不是对他们非常信任,所以一旦官吏们做出违反规定的事时,朱元璋对官吏们的信心就会更加缺失。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朱元璋就是这样一个被咬过的人,在做皇帝前他一直处于官吏的欺压之下,所以当空印案、郭桓案等案件一发生,朱元璋就会将风潮扩大,在他看来,官员都是不可信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洪武四大案

明朝初期四大案是什么呢,据说死亡总人数超过十万?

这“四大案”是朱元璋统治时期为巩固皇权所引发的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和蓝玉案。因这四桩案件而付出生命代价的人不计其数,而朱元璋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想要巩固皇权,也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

胡惟庸案是因为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权力过大,为了削弱宰相权力因此引发的血案。胡惟庸当宰相的时候,暗中与其他朝臣结为党羽,势力变得越来越大,朱元璋深知胡惟庸再按照此势发展,必定会成为朝廷祸患,因此除掉了胡惟庸,后来随着胡惟庸的罪名越来越多,牵连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因此丧命的人据统计有三万之多。

空印案则是因为官兵们在运输中产生的问题而引起。古代时候,由于交通不便,因此都是人工使用马车运输,这样一来,不仅运输成本比较大,而且很容易造成运输前的钱粮数量远高于运输后的实际数量。除了途中消耗外,许多官员也趁此机会捞取一笔。朱元璋知道后为之大怒,将相关官员全都处罚了,无一例外。

第三案是贪官郭恒的案件,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十分痛恨贪官。得知郭恒竟然靠着贪污获得了无数钱财和粮食后,将参与郭恒贪污的所有官员及其家人统统诛杀了,由于郭恒案涉及人数众多,最终死亡人数也是高大数万人。

最后一桩则是由蓝玉引起的蓝玉案,蓝玉作为军队将领,带兵征战多年。但是蓝玉却不知收敛,总是横行霸道目中无人,因此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朱元璋为了防止还有别人效仿蓝玉利用兵权生事,便利用蓝玉案将他猜疑的将领都灭门了。

朱元璋通过四桩残忍的流血案件解决了贪污腐败之事,也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手法过于残忍,导致当时很多百姓都十分恐惧。

明朝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四大案中杀了多少官员?

空印案:被杀约一万人 郭桓案:三万余人 胡惟庸案:三万余人 蓝玉案:约两万人\x0d\x0a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x0d\x0a\x0d\x0a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x0d\x0a\x0d\x0a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x0d\x0a\x0d\x0a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x0d\x0a\x0d\x0a空印案 \x0d\x0a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x0d\x0a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x0d\x0a胡惟庸案 \x0d\x0a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x0d\x0a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x0d\x0a蓝玉案 \x0d\x0a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x0d\x0a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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