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杀杀杀杀杀,张献忠杀杀杀杀杀杀杀图支

发布时间:2023-03-02 01:10:28编辑:admin来源:www.tanling.com 当前位置:探灵网 > 探索发现 >

哪首诗,最后一居是:杀杀杀杀杀杀杀、作者是谁?

希望采纳啊 天赐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害万物以逆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

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尽王臣。

人之生矣有贵贱,贵人长为天恩眷。

人生富贵总由天,草民之穷由天谴。

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

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惜手劳。

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

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

不礼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杀杀杀!

我生不为逐鹿来,都门懒筑黄金台,

状元百官都如狗,总是刀下觳觫材。

传令麾下四王子,破城不须封刀匕。

山头代天树此碑,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沧月的《镜》系列中间也有提到这个七杀碑两次。碑文由沧月修改。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

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尽王臣。

草民生死皆如物,贵人骄奢天恩眷。

如此云荒非人世,逆天而行应天谴。

互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

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徒手劳?

不忠之人,杀!

不孝之人,杀!

不仁之人,杀!

不义之人,杀!

不礼不智不信人,奉天之命杀杀杀!

我生不为逐鹿来,千年沧桑大梦还。

王臣将相皆如土,总是刀下觳觫材。

传令麾下三军众,破城不须封刀匕。

三军之中树此碑——

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杀人如麻的张献忠都做过哪些残忍的事情?

张献忠是明末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他和李自成齐名,李自成建立了“”大顺”政权,张献忠建立了“大西政权”。然而,张献忠和李自成一样,最后都败亡了,没有成功。

张献忠之所以没有成功,因为他做的那些事情非常残忍,可以说,杀人如麻,导致失去了民心,最终走向覆亡。

那么,张献忠都做了哪些残忍的事情呢?

第一件事,杀妇女。

崇祯十六年(1643年)春,张献忠部接连攻下了广济、蕲州、蕲水,进入黄州,当地的人民纷纷逃走,于是,张献忠便驱逐妇女去铲除城墙,等妇女们干完活了,张献忠把那些妇女杀死,把尸体填进壕沟。

这件事,张献忠做的非常残忍,妇女们无缚鸡之力,她们能有什么错?为什么要杀掉这些妇女呢?简直太狠毒了。

这件事,在史书中有明确记载。

《明史 张献忠传》记载:十六年春,连陷广济、蕲州、蕲水。入黄州,黄民尽逃,乃驱妇女铲城,寻杀之以填堑。

除此之外,张献忠还做了一件事非常残忍的事情,杀小孩。

当时,麻城有个叫汤志的人,他本来是大姓的家奴,这个人杀死了六十个书生,然后投降了,张献忠改麻城为州,然后,张献忠又西进,攻陷了汉阳,接着,从鸭蛋洲渡过去,攻陷了武昌,抓住了楚王朱华奎,把他装在笼子里,沉入江中,张献忠杀尽楚王宗室。

然而,残忍的是,张献忠下令,将男子二十岁以下的,十五岁以上的录为兵,其余的,全部杀死。

《明史 张献忠传》记载:麻城人汤志者,大姓奴也,杀诸生六十人,以城降贼。献中改麻城为州。又西陷汉阳,全军从鸭蛋洲渡,陷武昌,执楚王华奎,笼而沈诸江,尽杀楚宗室。录男子二十以下、十五以上为兵,余皆杀之。

也就是说,只要是二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不分老幼,全部杀死。十五岁以下都是小孩子,这也杀,可见张献忠的残忍。小孩子有什么错?杀小孩子还是人吗?

张献忠杀了那么多人,导致了什么后果呢?

从鹦鹉洲至道士洑,浮起的尸体,布满江面,一个月后,人油厚达一寸以上,连鱼鳖都不能吃。

《明史 张献忠传》记载:由鹦鹉洲至道士洑,浮胔蔽江,逾月人脂厚累寸,鱼鳖不可食。

张献忠杀人太多,尸体都把江面覆盖了,这是什么概念?可见杀人如麻。不仅杀人多,而且,还杀妇女和小孩,这样没有人性的人,能成功吗?能不灭亡吗?

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兵败,在凤凰坡中箭,掉落马下,他爬到柴堆下躲起来,被清军抓住斩杀。

《明史 张献忠传》记载:献忠晓行,猝遇我兵于凤凰坡,中矢坠马,蒲伏积薪下。于是我兵擒献忠出,斩之。

本来,作为农民起义军的领袖,站出来推翻腐朽的明朝,是英雄,但杀人如麻,连妇女和小孩子都不放过,就非常残忍了,最后败亡也是咎由自取。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物以报天 杀杀杀.... 是哪里出的?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据说这句话出自张献忠的七杀碑,这是明末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张献忠所述,传说张献忠杀人如草还特别立碑明志,杯上所书写的就是这21个字,也就是有名的七杀碑,但是据现代考古发现,张献忠所立的为圣谕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从考古发现的食物和民间的传言来相比对,说明这两种碑文截然不同,可以认为这是后来人对张献忠的一种污蔑

张献忠杀人诗原文

原文:

《七杀碑》

张献忠

“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大意:天生万物来养活人,人却不知感恩敬天,所以都该杀。

拓展资料:

现在流传版本为作家燕垒生所写。原文如下: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 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尽王臣。 人之生矣有贵贱,贵人长为天恩眷。 人生富贵总由天,草民之穷由天谴。 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

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惜手劳。 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 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 不礼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杀杀杀! 我生不为逐鹿来,都门懒筑黄金台, 状元百官都如狗,总是刀下觳觫材。 传令麾下四王子,破城不须封刀匕。 山头代天树此碑,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作者简介:

张献忠(1606年9月18日-1647年1月2日),字秉忠,号敬轩,明末农民军领袖,与李自成齐名,是大西开国也是唯一的皇帝。

张献忠出身贫苦家庭。从小聪明倔强,跟着父亲做小生意,贩卖红枣。他当过捕快,后又来到延绥镇当一名边兵。生性刚烈,爱打抱不平,为此几乎丢了性命。崇祯年间,组织农民军起义,1640年率部进兵四川。1644年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即帝位,年号大顺。1646年,清军南下,张献忠引兵拒战,在西充凤凰山被流矢击中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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