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百科,堕胎的定义

发布时间:2023-02-07 01:30:14编辑:admin来源:www.tanling.com 当前位置:探灵网 > 世界之最 >

打胎是违法的吗?

在我国堕胎不违法,在我国,堕胎虽然剥夺了胎儿出生的机会,但是由于胎儿不是法律上的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

西方部分国家的堕胎违法是建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的。大部分西方国家以基督教、天主教为主流宗教,而在基督教、天主教中,堕胎等同于杀人。在许多西方国家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体权问题,在美国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

基督教的传统十分强调对所有人类生命的尊重,对于无辜者(包括胎儿)的生命更是禁止故意或直接杀害。堕胎行为从未被视为一种善,也未被视为是一种道德上的中性行为。十八世纪以后,教会的立场产生了转变,认为胚胎自受孕之时,就具有人的生命(至少具有人性生命的潜力),因此必须得到尊重。此种立场一直是今天天主教的官方立场。

扩展资料:

在中国,人们普遍不对堕胎做任何生命伦理方面的讨论,在一胎制的背景下很多人采取自愿堕胎,或被有关部门实行强制堕胎。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堕胎是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主要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体权问题。

在西方国家,堕胎是一个大事情。在19世纪中叶以前,虽然堕胎被认为是不当行为,但美国大多数州允许胎动以前堕胎。19世纪中叶以后,一批由专业外科医生组成的团体开始推动限制性的堕胎立法。

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到1910年,除肯塔基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介绍堕胎、提供堕胎或无外科医生执照而为他人施行堕胎者则触犯刑法。不过,并不处罚堕胎的妇女。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

堕胎百度百科

哪些国家堕胎不合法

除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见外,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不准许,人流,坠胎,药留等不人道的行为。

1、在英国,1967年以前堕胎是一种犯罪,但根据1967年《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开业医生确实认为继续怀孕会危及孕妇的生命,损害孕妇或孕妇其他子女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比终止怀孕危害更大;

2、依照北爱尔兰的现行法律规定(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1861),只有当孕妇的生命或精神健康受到威胁时,她才有权选择堕胎。这项条文诞生于古老的维多利亚时期,在英国本土早已被废除(1967年,英国就制定了《堕胎法》 The Abortion Act of 1967 ,保护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但在北爱尔兰境内,这条规定却雷打不动地执行了150多年

3、在美国,以前许多州将堕胎规定为制订法上的重罪,最高法院根据第14条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第一次认可妇女在怀孕起头3个月内有权选择终止妊娠。在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又通过了一项旨在限制妇女堕胎的决定。

4、一些国家禁止或限制坠胎,有的是出于宗教上、传统习惯上的原因,如罗马天主教会强烈反对用任何人工的方法终止妊娠;有的是由于本国的人口出生率低。

5、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孕妇基于医学、优生或节育等原因,可在国家或集体举办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人工流产。既不限定孕妇的年龄和子女的数额,也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批准手续。严格禁止没有专门医学知识、未经批准私自行医者非法地为他人坠胎;违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制裁,情节恶劣、对妇女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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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以前在普通法上,用药物、器械或其他方式所导致的堕胎是一种轻罪。在美国,以前许多州将堕胎规定为制订法上的重罪,但在1973年罗诉韦德[Roe v. Wade]一案中,最高法院根据第14条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第一次认可妇女在怀孕起头3个月内有权选择终止妊娠。但在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又通过了一项旨在限制妇女堕胎的决定。

在英国,1967年以前堕胎是一种犯罪,但根据1967年《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开业医生确实认为继续怀孕会危及孕妇的生命,损害孕妇或孕妇其他子女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比终止怀孕危害更大;或认为确实存在这样的危险,即胎儿出生后将会有身体和精神上的畸形而导致重残,则可有一名开业医生终止怀孕。除在紧急情况下,中止怀孕必须在根据《国民保健署法》管理的医院进行。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堕胎

堕胎的果报与化解方法

堕胎的果报与化解方法简介如下:

堕胎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胎儿的母亲健康状况不利,体质变差,心理健康(心态等)也有影响。凡事都要付出代价,其实没有百分之百的解决方法。但可以通过自我反省,多做好事、锻炼身体等行为来使自己保持一个健康的身心状态。

堕胎孩子是很可怜的,生命宝贵,还没看到世界,就已经故去。这太残忍了。希望大家不要轻易去堕胎,既然怀孕了,就是自己的责任。

胎儿也是生命,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而去堕胎,不管你是什么原因,哪怕是没钱,不喜欢男方等等。胎儿本身没过错,堕胎如杀人,杀的还是自己的孩子。多年以后,如果生了一个孩子18岁。被他人夺取生命,不知道做母亲做何感想。

希望大家珍惜生命。不光是自己的生命,还包括自己的孩子的生命、别人的生命。当然如果认为说堕胎造成的恶果可以弥补,然后可以去堕胎。这种的思想不可取,因为实际上你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从医学上来说,对自己的身体也是非常不好的,年纪大了就会体现出来,有的人可能认为是危言耸听。

另外,助人为乐,多做好事。可以帮助大家保持一个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心态,减少自责。还有一些好的培养良好心态和爱心的办法是就是善待动物。哪怕是一点点微小生物,善待它们。看到小鸟、鱼儿,蚂蚁呀,蚯蚓等等,把他们放到他们能生存的环境去。这些会让人觉得人生快乐有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堕胎(西医学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果报(汉语词语) 

打胎犯法吗?

1、在美国,以前许多州将堕胎规定为制订法上的重罪,但在1973年罗诉韦德[Roe v. Wade]一案中,最高法院根据第14条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第一次认可妇女在怀孕起头3个月内有权选择终止妊娠。但在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又通过了一项旨在限制妇女堕胎的决定。

2、在英国,1967年以前堕胎是一种犯罪,但根据1967年《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开业医生确实认为继续怀孕会危及孕妇的生命,损害孕妇或孕妇其他子女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比终止怀孕危害更大。

或认为确实存在这样的危险,即胎儿出生后将会有身体和精神上的畸形而导致重残,则可有一名开业医生终止怀孕。除在紧急情况下,中止怀孕必须在根据《国民保健署法》管理的医院进行。

3、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

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4、在中国台湾,定立《优生保健法》,在第三章人工流产与结扎手术第九条中,明定人工流产的施行范围。但同时《刑法》第二编第二十四章仍规定了“堕胎罪”,故此二法之间仍有争议。

5、在中国香港,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中第47条规定,若要合法替孕妇进行终止怀孕手术,必须获得两名注册医生确实一致认为:

继续怀孕对孕妇生命或孕妇生理或精神健康的威胁会大于终止怀孕,或胎儿出生后极可能有身心不健全情形而足以造成严重伤残,或孕妇年龄不足十六岁,或孕妇在此前三个月内曾向警方报警,自称是乱伦、强奸、迫奸、诱奸或迷奸罪案之受害者。

但据知有部份私立医院对有关规定有着非常弹性的执行,使未成年少女或意外怀孕的女士,可以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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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胎前的必要检查

打胎手术前的检查包括:HCG尿检、血检、B超、妇科检查、白带检查、血凝血功能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表面抗原检测等。

在做打胎手术前,一定要先排除宫外孕(异位妊娠),只有是宫内孕才可以做打胎手术,否则会给受术者造成极大的危险。而通过B超可以准确的看到孕囊的位置,判断是宫内孕还是宫外孕,而且有助于手术医师顺利进行手术。

B超还可以测定孕囊的大小及发育情况,以便在术后测定是否流产完全,以避免不完全流产的情况,而且技术先进的B超可以看到很小的孕囊,这样便于将打胎手术提前,减轻手术的风险和受术者的痛苦。

最后,B超检查可发现子宫有没有畸形,是否双子宫等,以便在术前做出相应的准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伤。由此可见,打胎手术前做B超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手术顺利进行,无痛打胎手术一定要做好术前工作,并做好B超检查。

女性的子宫和阴道由子宫颈相连接。正常情况下,子宫颈会分泌粘液,栓塞住子宫口,外界的病菌很难进入到宫腔内。

但是在做打胎手术时,手术器械会将子宫腔和外界连接起来,此时,如果患有宫颈糜烂、宫颈炎、阴道炎等妇科炎症,病菌就会乘机进入子宫腔,导致盆腔炎、子宫内膜炎、附件炎、输卵管炎等,严重者会导致不孕。

因此,在做打胎手术前一定要检查是否有妇科炎症,如果有的话一定要治愈炎症,才能做打胎手术。如果情况紧急,也一定要先通过治疗减轻炎症,做完打胎手术后彻底进行治疗,千万不能大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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