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碾死人,车碾死人又复活的视频

发布时间:2023-01-25 18:31:04编辑:admin来源:www.tanling.com 当前位置:探灵网 > 灵异事件 >

前车撞人后车碾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车辆撞人事故也就是我们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这种事故的发生可能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所以也就是需要相应的事项进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认定。那么,如何认定事故责任呢?下面就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前车撞人后车碾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王某晚上骑电动车横穿马路,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摔倒在道路中间。跟在剐蹭轿车后正常行驶的车辆来不及躲闪,碾压到王某。王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后车的碾压是导致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而前车剐蹭导致的摔倒,并未对王某造成致命伤害。此案中前车逃逸,且无线索,后车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在处理中,办案人员对如何认定后车的责任产生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后车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是后车驾驶员在驾驶中未及时采取有效规避,致使王某死亡,没有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后车驾驶员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后车并未存在过错,而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遇突发事件,不应定为刑事责任,应定性为意外事件。

二者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以违反谨慎驾驶义务定罪。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原因如下:

第一,需合理认定后车驾驶员是否存在过失。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在主观方面,驾驶员都会极力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客观上存在过失的可能。过失可以是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但不能预见的情况不应归类于过失。“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本案中,后车在道路上正常跟车行驶。遇此突发情况,应在正常人的合理应对能力范围之内进行是否存在过失的评价。如无明确证据证明后车驾驶员存在打电话、疲劳驾驶等情况,亦不能认定其存在过失。

第二,此案中不宜使用谨慎驾驶义务规定。笔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谨慎驾驶义务是个相对开放的规定,作用类似于法律中“其他情形”这种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和界定此规定的范围,不宜随意扩大解释,更不能将此规定作为交通事故定罪的万能条款。对于这种偶发意外事件,不应认为是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虽已造成损害结果,但其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步入“客观归罪”的错误方向。

第三,不认定后车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意味着后车就可以免除一切责任。本次事故中,后车的碾压是造成造成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王某的家属可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向后车主张民事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基层办案人员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基于“人死为大”的原则,依托驾驶员有谨慎驾驶的义务的规定,认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后车负有责任,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以期追求较好的社会效果,避免受害方的不满及由此给办案单位带来的压力。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显失公平,反而与初衷背道而驰,难以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做法牵强地解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原则性规定,违背了交通肇事罪的立法精神和构成要件。如果后车的驾驶人因此被做出了有罪认定,更是错上加错,在法律效果上谬之千里。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交通事故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是发生碾压事故的,一般来说也是应当认定事故责任人的,如果是前车的责任就应当由前车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2019

非主观的,驾车碾压他人尸体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

你好,不构成!刑法上的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如果是过失就不构成此罪。

吉林榆树一辆大巴车碾死女子,到底怎么回事?

吉林榆树一辆大巴车碾死女子,到底怎么回事

交通事故基本每天都在上演,中国国土面积较大,交通工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交通工具不仅可以运输人们的出行,而且可以承载货物,是南北的东西得到来往,各取所需,从某种程度上提高这社会质量。

吉林榆树又上演了一场交通事故,在客运北站附近,一辆大巴车直接碾压在了一个女子身上。据目击证人称,该女子当时走的好好的,也没有闯红灯,就突然就被“压扁”,听着就让人不禁而颤。

经120医护人员鉴定,女子当场毙命。交通事故具体原因仍然在调查当中。但是女子的死已经成为一个定局,无论这个交通事故的起因是什么,只能是还公众一个事实真相,而不是挽回女子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一个警钟。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注意安全。

一、谨慎慢行

大巴车本来存在自身的盲点,而且当时在车站附近,人流很大,司机朋友应该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大巴司机,拉着一车的乘客,此时他应该对车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负责,但是很不幸,这个大巴司机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没有导致车上人员的伤亡,但是这辆大巴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车上所有的乘客都是目击者,大家都看到了这样的惨案,既也目睹了这个女子死的多么的悲惨,这些心灵上的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二、注意安全

虽然目击证人称,被碾压死的女子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总是有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会闯上来,所以提醒我们在行走时,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也要注意路况,以免一些司机一时疏忽,而发生命案。而且当时是在车站附近,人流量应该很大,车流量也很大,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注意安全,我们要时时刻刻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都说交通事故像猛虎一样,这句话大概就是比喻,有的时候车祸来临时真的是无法预知,而且车祸一般都很凶猛,不发生命案的交通事故,被人们称为劫后重生。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学会去爱护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对他人的生命负责。尤其是司机朋友,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减速慢行,尽量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实,煤气交通事故都是出于意外,都是出于司机的一不留神,或者是行人的稍不注意,就是这些细节在剥夺生命。所以我们时时刻刻应该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这样的意外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河南一清洁工躺车库入口休息,不幸被车碾轧致死,车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河南一清洁工躺车库入口休息,不幸被车碾轧致死,车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的事情。一些意外的发生,可能会给我们带来惊喜。但是很多时候,意外的发生,往往都伴随着不幸。河南的一位清洁工躺在车库入口休息,不幸被一辆车碾压致死。这样的事情,谁也没有想到会突然发生。但是既然发生了那么肯定是需要人承担着责任的。这位车主虽然是无意将这位清洁工,碾压致死,但是事情毕竟发生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位车主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造成意外,使人致死。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除了法律上的责任,还需要承担赔偿这位清洁工加速的一笔费用。还要向这位清洁工的家属陪礼道歉。

所以大家在生活中。我这个人是做什么事都要小心谨慎。特别是开车,是非常危险的,一不小心就可能导致死亡的产生。特别是现在很多人在喝酒后,还要驾驶汽车,就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的产生。这种给自己也会带来无可挽回的影响。当然河南这位清洁工的死亡,其实,他自己也有一部分原因。因为即使你太累了,也不能在车库入口躺着休息。车库路口是许多车辆经过最多的地方。一不小心就会导致自己死亡。

所以大家在生活中,也需要时刻注意哪些地方是否安全。避免危害的发生。毕竟,如果大家都像这位清洁工一样,选择一些车辆。经常通过的地方,那么很容易就会导致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危害。这样的话,不仅自己会丧失生命。就连自己的家人,朋友,也会为我们感到伤心。同时对于那些造成意外的人,也会带来你想。所以大家在生活中,不管是车辆多的地方,还是一些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都需要尽量避免。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才会有一个更加丰富精彩的生命历程。

灵异事件本月排行

灵异事件精选